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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美国工签 / 请问关于申请非税务居民的问题:疫情之前我一个人(TN)在美国上班,家属都在加拿大,我每年给加拿大补税。疫情之后我在加拿大的家里上班,今年6月中旬全家离开加拿大到美国居住,计划12月底回加拿大探亲(因为成年的大孩子还居住在我们加拿大的房子里),总之全年在加国居住时间控制在183天以下。现在想填写NR73申请加国的非税务居民。表上问了tire问题,象我们这样有房子有银行账号的情况会申请成功吗?还有关于离开加拿大多长时间的问题,目前我也不知道要离开多长时间,就填10年行不行?谢谢各位大侠。
-susangeocin(sue);
2021-7-24
{406}
(#1387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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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非税务居民会不会影响你把加拿大的房子仍然设成primary residence? 我记得就是出租,四年内你还可以elect为你的 primary residence,报税的时候不要报折旧。这样以后卖房子的时候,那四年的capital gain不用交税。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1387535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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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对,4年出租期间的增值要报capital gain, 否则大家都4年一折腾都不用报增值税了
-househot(花开花落);
2021-7-25
(#13875455@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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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Subsection 45(2) election,我以前file过。
但每年最多只有一个 primary residence,买卖交接过程可以有两个。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64}
(#1387586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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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加拿大的房子自住就是TIE,会妨碍你的申请。上面的是答非所问
-powerpc(PowerPc);
2021-7-25
(#13875367@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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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 planning 要全盘考虑, 不然以后卖房子可能有额外税务问题。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13875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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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孩子住也算自住吗?我们自己住在美国
-susangeocin(sue);
2021-7-25
(#13875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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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不算出租,你要对付的是CRA的人
-powerpc(PowerPc);
2021-7-25
(#13875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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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
-sii(SII);
2021-7-25
(#1387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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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了解一下,成年的小孩不知道可不可以。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13875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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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说可以,但不是官方的,最好问CRA。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1387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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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 你转成non-resident以后,加拿大人房子就不能当作自住房了,这是CRA条文:
-victor714(Victor);
2021-7-25
{733}
(#13875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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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请基本不会成功。
-jtax(吾土吾民);
2021-7-25
(#13875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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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回答
如果自己申请不成功,请谁申请?会计师吗?有请会计师申请成功的请推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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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i(SII);
2021-7-25
{225}
(#13876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