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有 了 簽 証 , 入 境 美 國 時 又 拿 一 張 白 卡 , 白 卡 上 寫 上 能 在 美國 停 留 的 時 間 , 簽 証 不 是 說 五 年 有 效 , 為 什 麼 白 卡 上 寫只 能 停 留 兩 個 月 ? 白 卡 上 登 記 的 停 留 時 間 是 正 確 的 逾 期 居 留 標 準 嗎 ?
先 談 簽 証 , 簽 証 是 可 以 「 申 請 」 到 美 國 入 境 的 証 明 , 可 以「 申 請 」 , 但 是 不 見 得 可 以 入 境 。 白 卡 就 是 「 申 請 」 可 以入 境 後 的 合 法 進 入 美 國 的 証 明 。
通 常 簽 証 由 美 國 駐 外 國 領 事 館 發 出 , 分 門 別 類 , 有 觀 光 商務 , 學 生 及 交 流 簽 証 等 數 十 種 , 允 許 當 事 人 在 某 一 段 時 間內 , 可 以 多 次 到 美 國 的 入 境 口 岸 「 申 請 」 把 關 的 移 民 官 允許 入 境 美 國 。
簡 單 的 來 說 , 簽 証 分 為 移 民 簽 証 及 非 移 民 簽 証 兩 大 類 。
哪 些 人 需 要 簽 証 , 當 然 第 一 是 所 有 的 移 民 , 不 論 親 屬 移 民或 職 業 移 民 , 都 需 要 簽 証 。 其 他 的 人 到 美 國 來 短 期 停 留 ,也 需 要 非 移 民 簽 証 , 除 非 是 不 超 過 90 天 旅 行 免 簽 入 境 國的 公 民 或 加 拿 大 公 民 。
有 一 些 簽 証 由 國 務 院 審 核 發 出 , 包 括 外 交 官 的 A , 商 務 旅遊 的 B , 過 境 C , 船 員 D , 條 約 國 商 人 或 投 資 者 E , 國 際 組 織成 員 G , 外 國 新 聞 媒 體 I , 交 換 人 員 J , 及 宗 教 工 作 者 R 等 。其 他 所 有 非 移 民 簽 証 , 都 由 移 民 局 主 管 ﹔ 先 得 獲 得 移 民 局的 同 意 後 , 領 事 館 才 發 的 簽 証﹐ 如 未 婚 夫 妻 K 簽 証 。
移 民 簽 証 都 由 移 民 局 主 管 審 核 , 只 有 移 民 大 抽 獎 為 例 外 ,其 他 都 是 先 由 移 民 局 同 意 後 , 領 事 面 談 才 發 移 民 簽 証 。
白 卡 , I-94 表 , 或 者 出 入 境 記 錄 表 , 都 是 同 一 個 証 明 文 件。 就 是 當 事 人 拿 著 美 國 領 事 館 發 出 的 簽 証 , 可 以 向 美 國 出發 , 但 是 「 簽 証 」 絕 不 保 証 可 以 入 境 美 國 , 只 是 到 達 美 國入 境 口 岸 「 申 請 」 入 境 美 國 的 許 可 而 已 , 美 國 國 內 入 境 口岸 把 關 的 是 美 國 移 民 局 , 由 移 民 局 的 官 員 決 定 這 些 拿 著 美國 簽 証 的 人 能 否 「 入 境 」 。 移 民 局 決 定 當 事 人 能 不 能 入 境, 和 入 境 後 能 停 留 多 久 , 可 以 入 境 就 發 給 白 卡 , 白 卡 上 寫著 入 境 的 時 間 ﹑ 地 點 ﹑ 類 別 ﹑ 及 特 別 的 要 求 和 能 留 在 美 國的 時 間 長 短 。
白 卡 分 兩 部 份 , 一 為 入 境 部 份 , 入 境 後 就 由 移 民 局 收 走 ,出 境 部 份 由 入 境 美 國 者 保 存 , 出 境 時 由 航 空 公 司 收 齊 交 給移 民 局 , 或 者 交 給 美 國 邊 境 的 海 關 或 移 民 局 官 員 。
如 果 有 意 停 留 超 過 白 卡 上 的 日 期 , 則 要 向 移 民 局 申 請 延 期, 延 期 不 成 , 覆 議 失 敗 , 就 得 離 開 美 國 , 否 則 成 為 逾 期 非法 居 留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先 談 簽 証 , 簽 証 是 可 以 「 申 請 」 到 美 國 入 境 的 証 明 , 可 以「 申 請 」 , 但 是 不 見 得 可 以 入 境 。 白 卡 就 是 「 申 請 」 可 以入 境 後 的 合 法 進 入 美 國 的 証 明 。
通 常 簽 証 由 美 國 駐 外 國 領 事 館 發 出 , 分 門 別 類 , 有 觀 光 商務 , 學 生 及 交 流 簽 証 等 數 十 種 , 允 許 當 事 人 在 某 一 段 時 間內 , 可 以 多 次 到 美 國 的 入 境 口 岸 「 申 請 」 把 關 的 移 民 官 允許 入 境 美 國 。
簡 單 的 來 說 , 簽 証 分 為 移 民 簽 証 及 非 移 民 簽 証 兩 大 類 。
哪 些 人 需 要 簽 証 , 當 然 第 一 是 所 有 的 移 民 , 不 論 親 屬 移 民或 職 業 移 民 , 都 需 要 簽 証 。 其 他 的 人 到 美 國 來 短 期 停 留 ,也 需 要 非 移 民 簽 証 , 除 非 是 不 超 過 90 天 旅 行 免 簽 入 境 國的 公 民 或 加 拿 大 公 民 。
有 一 些 簽 証 由 國 務 院 審 核 發 出 , 包 括 外 交 官 的 A , 商 務 旅遊 的 B , 過 境 C , 船 員 D , 條 約 國 商 人 或 投 資 者 E , 國 際 組 織成 員 G , 外 國 新 聞 媒 體 I , 交 換 人 員 J , 及 宗 教 工 作 者 R 等 。其 他 所 有 非 移 民 簽 証 , 都 由 移 民 局 主 管 ﹔ 先 得 獲 得 移 民 局的 同 意 後 , 領 事 館 才 發 的 簽 証﹐ 如 未 婚 夫 妻 K 簽 証 。
移 民 簽 証 都 由 移 民 局 主 管 審 核 , 只 有 移 民 大 抽 獎 為 例 外 ,其 他 都 是 先 由 移 民 局 同 意 後 , 領 事 面 談 才 發 移 民 簽 証 。
白 卡 , I-94 表 , 或 者 出 入 境 記 錄 表 , 都 是 同 一 個 証 明 文 件。 就 是 當 事 人 拿 著 美 國 領 事 館 發 出 的 簽 証 , 可 以 向 美 國 出發 , 但 是 「 簽 証 」 絕 不 保 証 可 以 入 境 美 國 , 只 是 到 達 美 國入 境 口 岸 「 申 請 」 入 境 美 國 的 許 可 而 已 , 美 國 國 內 入 境 口岸 把 關 的 是 美 國 移 民 局 , 由 移 民 局 的 官 員 決 定 這 些 拿 著 美國 簽 証 的 人 能 否 「 入 境 」 。 移 民 局 決 定 當 事 人 能 不 能 入 境, 和 入 境 後 能 停 留 多 久 , 可 以 入 境 就 發 給 白 卡 , 白 卡 上 寫著 入 境 的 時 間 ﹑ 地 點 ﹑ 類 別 ﹑ 及 特 別 的 要 求 和 能 留 在 美 國的 時 間 長 短 。
白 卡 分 兩 部 份 , 一 為 入 境 部 份 , 入 境 後 就 由 移 民 局 收 走 ,出 境 部 份 由 入 境 美 國 者 保 存 , 出 境 時 由 航 空 公 司 收 齊 交 給移 民 局 , 或 者 交 給 美 國 邊 境 的 海 關 或 移 民 局 官 員 。
如 果 有 意 停 留 超 過 白 卡 上 的 日 期 , 則 要 向 移 民 局 申 請 延 期, 延 期 不 成 , 覆 議 失 敗 , 就 得 離 開 美 國 , 否 則 成 為 逾 期 非法 居 留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