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把自己多余的或能节省下来的金钱或物质赠送给老弱幼残或贫病无依的人,是舒适灵魂的一件安心乐事。这也是人类社会各种各样慈善组织和济贫团体普遍纷存和经久不衰的原因。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这种人道援助的规模更加庞大。每年都以百亿千亿计。显示了西方民主国家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
可是,也和所有的正当事业一样,其中也可能会有它们欠缺正常的或甚至于阴暗的角落。慈善活动也不例外。
据十一月十一、十二两日的英文《星报》报导,加拿大共有各种慈善机构七万九千个,并以每年新增一千个的速度扩展。据《星报》调查,其中的一万五千个,其目标方向和运作的结果并不相称。它们的慈善工作主要不在于“救人”而却在于“利己”,颇似一个普通的商业机构,以利为本,向钱看齐。
按照一般的标准,慈善组织对募捐所得的款项,应四成作为操作经费,六成送给受益人。但上述的组织却将一半以上的捐款作为运作经费。调查发现,其中的八千个,只将三成的款项用于救济,七成花在运作消费。另外有五千个慈善组织更把百分之九十的捐款用作经营费,每一元的善款只有一毛钱到需要救济的人手中。像这样的“公益”组织显然是以救济为名,营私为实,实际上是一些不道德的欺诈组织。这些组织往往以高贵和神圣的虚名和宣传,用激迫和高压的手段募捐善款,筹得的款项却变成了主管阶层的高薪优职和“夜夜笙歌”的宴会和盛典,使主办人名利两得。调查显示,从一九九九到二千零一年的三年期间,所有这些向联邦政府注册的有问题的慈善机构,总共化费了一百零五亿募捐所得的款项,但只有其中的十九亿用作正途,即每一元之中的八角五分都进入了经办人的“口袋”和日常的笙歌宴会中去了。其中有一个例子是“加拿大白内障和盲人协会”(GLAUCOMA AND VISION IMPAIRMENT SOCIETY OF CANADA)。在三年之中,该组织筹得款项六十五万一千八百二十三元,而用在盲人身上的钱却只有六万一千九百八十三元。只有少于百分之十用作善款。另一个例子是“全国虐待妇女和儿童协会”(NATIONAL SOCIETY FOR ABUSED WOMEN AND CHILDREN)。这个组织在一年之中筹得款项一百万元,令人震惊的是,只有一千三百六十五元用在受虐待的妇女和儿童身上。这个“慈善”组织结果被安省法庭查封。第三个例子是以“为儿童争冠”(CHAMPIONS FOR CHILDREN)命名的慈善组织。在一九九九到二零零一年的三年之中,该组织化去了一百五十万筹款,而只百分之十六,或二十九万六千八百九十二元用作善款。第四个慈善机构也是以济助儿童为名的,叫做“儿童紧急基金会”(CHILDREN’S EMERGENCY FOUNDATION)。这个组织在三年期间筹得款项一千一百四十万元,而只有三百六十万用在儿童身上,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六的捐款都花在别的地方了。以下的两个组织是救济残障人士的“加拿大残障人士基金会”(CANADIAN FOUNDATION FOR PHYSICALLY DISABLED PERSONS)和“抵达彩虹协会”(REACH FOR THE RAINBOW)。这两个机构在三年时间里,筹得款项二百四十多万,但只有九十多万,或约百分之三十八用作善款。《星报》公布了一系列诸如此类的慈善机构的名称,例子不胜枚举。
上述那些以“济贫”为名而以“利己”或“利人”为实的慈善机构在英美各国都有,但情况是否也和加拿大一样严重则没有具体的统计。不过,在美国和英国,政府有专职部门对所有的慈善机构实施监督,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正当行为和违法现象,会将实情公诸于世。但在加拿大,政府对这种不正当现象一律保密。
在加拿大好的慈善机构也多得很,如最著名的“公益金协会”(UNITED WAY),其对善款的利用率是百分之八十五。如“泰利.福克斯基金会”“TERRY FOX FOUNDATION”的用款率是百分之七十九。“普济医生会”(DOCTORS WITHOUT BORDERS)更将百分之八十三的捐款用在病人身上。“战祸残障会”(WAR AMPS)的用款率高达百分九十三。最高效率的是“加拿大癌症协会”(THE CANADIAN CANCER SOCIETY)。该协会的百分之九十五捐款都用在癌症病人或与癌症有关的费用上。可是“一粒鼠屎搞脏了一缸水”,这些真正为老幼病残的贫困阶层服务的慈善组织可能也会因此蒙上不良名誉。这是善良长翁们奉献善款时要特别留神的。
对不良的“慈善”组织可“一毛不拔”,但对真正的救济团体应慷慨解囊,使每一文宝贵的金钱都用到穷人和弱者身上。这才是善事善举。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可是,也和所有的正当事业一样,其中也可能会有它们欠缺正常的或甚至于阴暗的角落。慈善活动也不例外。
据十一月十一、十二两日的英文《星报》报导,加拿大共有各种慈善机构七万九千个,并以每年新增一千个的速度扩展。据《星报》调查,其中的一万五千个,其目标方向和运作的结果并不相称。它们的慈善工作主要不在于“救人”而却在于“利己”,颇似一个普通的商业机构,以利为本,向钱看齐。
按照一般的标准,慈善组织对募捐所得的款项,应四成作为操作经费,六成送给受益人。但上述的组织却将一半以上的捐款作为运作经费。调查发现,其中的八千个,只将三成的款项用于救济,七成花在运作消费。另外有五千个慈善组织更把百分之九十的捐款用作经营费,每一元的善款只有一毛钱到需要救济的人手中。像这样的“公益”组织显然是以救济为名,营私为实,实际上是一些不道德的欺诈组织。这些组织往往以高贵和神圣的虚名和宣传,用激迫和高压的手段募捐善款,筹得的款项却变成了主管阶层的高薪优职和“夜夜笙歌”的宴会和盛典,使主办人名利两得。调查显示,从一九九九到二千零一年的三年期间,所有这些向联邦政府注册的有问题的慈善机构,总共化费了一百零五亿募捐所得的款项,但只有其中的十九亿用作正途,即每一元之中的八角五分都进入了经办人的“口袋”和日常的笙歌宴会中去了。其中有一个例子是“加拿大白内障和盲人协会”(GLAUCOMA AND VISION IMPAIRMENT SOCIETY OF CANADA)。在三年之中,该组织筹得款项六十五万一千八百二十三元,而用在盲人身上的钱却只有六万一千九百八十三元。只有少于百分之十用作善款。另一个例子是“全国虐待妇女和儿童协会”(NATIONAL SOCIETY FOR ABUSED WOMEN AND CHILDREN)。这个组织在一年之中筹得款项一百万元,令人震惊的是,只有一千三百六十五元用在受虐待的妇女和儿童身上。这个“慈善”组织结果被安省法庭查封。第三个例子是以“为儿童争冠”(CHAMPIONS FOR CHILDREN)命名的慈善组织。在一九九九到二零零一年的三年之中,该组织化去了一百五十万筹款,而只百分之十六,或二十九万六千八百九十二元用作善款。第四个慈善机构也是以济助儿童为名的,叫做“儿童紧急基金会”(CHILDREN’S EMERGENCY FOUNDATION)。这个组织在三年期间筹得款项一千一百四十万元,而只有三百六十万用在儿童身上,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六的捐款都花在别的地方了。以下的两个组织是救济残障人士的“加拿大残障人士基金会”(CANADIAN FOUNDATION FOR PHYSICALLY DISABLED PERSONS)和“抵达彩虹协会”(REACH FOR THE RAINBOW)。这两个机构在三年时间里,筹得款项二百四十多万,但只有九十多万,或约百分之三十八用作善款。《星报》公布了一系列诸如此类的慈善机构的名称,例子不胜枚举。
上述那些以“济贫”为名而以“利己”或“利人”为实的慈善机构在英美各国都有,但情况是否也和加拿大一样严重则没有具体的统计。不过,在美国和英国,政府有专职部门对所有的慈善机构实施监督,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正当行为和违法现象,会将实情公诸于世。但在加拿大,政府对这种不正当现象一律保密。
在加拿大好的慈善机构也多得很,如最著名的“公益金协会”(UNITED WAY),其对善款的利用率是百分之八十五。如“泰利.福克斯基金会”“TERRY FOX FOUNDATION”的用款率是百分之七十九。“普济医生会”(DOCTORS WITHOUT BORDERS)更将百分之八十三的捐款用在病人身上。“战祸残障会”(WAR AMPS)的用款率高达百分九十三。最高效率的是“加拿大癌症协会”(THE CANADIAN CANCER SOCIETY)。该协会的百分之九十五捐款都用在癌症病人或与癌症有关的费用上。可是“一粒鼠屎搞脏了一缸水”,这些真正为老幼病残的贫困阶层服务的慈善组织可能也会因此蒙上不良名誉。这是善良长翁们奉献善款时要特别留神的。
对不良的“慈善”组织可“一毛不拔”,但对真正的救济团体应慷慨解囊,使每一文宝贵的金钱都用到穷人和弱者身上。这才是善事善举。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