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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如果你有儿子,告诉他什么是强奸,让他知道强奸是重罪以及后果。。。我想大部分人年轻时都喝醉过。。。假设你是帅锅,喝醉了,别人骚扰你的小弟弟了,你会自责“谁让我和醉了”?

我几年前就帮助警方调查一个案子。一个男中国留学生参加他老板的party,喝高了,他老板把他扶到卧室里休息,他后来醒来,发现他老板正摆弄他小弟弟,他打了911。。。后来他不想立案,警方认为是语言问题,办事的警官是我同事的朋友,找我同事帮忙。我同事是cbc,中文不灵,他就把我推荐给他的警官朋友。第一次和警方会面,那个学生借故没到。第二次那个警官告诉我那学生一定到。第二次和警方会面,他来了。我们俩在警官来之前随便聊。他告诉我事件的大概过程,以及他不想立案的原因。我记得我跟他强调如果他不立案调查他老板,他还会伤害其他人。后来和警官面谈时他很配合,另外他的英语很好,警官根本不需要我翻译。录完口供,警官还跟我客气,将来上庭可能还需要你翻译。。。我心说“玩儿去”。。。底特律的差区,是明枪易躲,这种人摸狗样的强奸犯,是暗箭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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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从高富帅性侵案,看左派幼稚病 +2
    伟大导师和领袖,列宁指出,小资产阶级革命性和无政府主义有相通之处,往往是对机会主义罪过的一种惩罚。

    当醉酒女被高富帅性侵后,我看到了左派幼稚病

    罪案发生之后,没错,犯罪分子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理应受到同情。同时,经验教训应该被吸取。如果下次自己遇到同样遭遇,如何能逃离毒手?

    左派的经典回答是,只要我不同意,哪怕我脱光了你也不能硬来,这是法律。没错,是法律。可惜法律大多只有在罪案发生之后才发挥作用,其行使过程中还有相当大的人为因素,分分钟影响结果。认为男性即使面对一个脱光的年轻美丽的女性身体,依然要保持理智克服生理冲动,简直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的翻版。能有多大成功机会,我就不继续探讨了。典型左派幼稚病。

    还是学会认识现实世界的险恶吧,在罪案发生之前,保护自己,比如,这样


    • 这样的辩解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作为斯坦福的学生, +8
      如果理智不能克服动物本能的话,那实在很遗憾。事情发生了,用受害女的话,她接受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屈辱,高帅富接受法律的制裁。大家扯平上路。但高帅富只关了几个月就放出来了,用他妈妈的话就是这监狱的日子一天也不能呆了。这才是社会愤怒的根源。
      • 之后的一切都合法的话,看不下去也没太大办法。除非挑战法律修改法律。你认为他被关多久能扯平?
        • 法律是死的,解释法律的是人。只要人干的事,就会有猫腻。你要装清纯,我也没办法。现在请愿要开除这法官,虽然没什么用,除非有受贿的证据。 +5
          • 看看加拿大的这个Canadian Criminal Sentencing/Cases/Sexual Assault列表吧。看看这些被抓住的罪犯都被判了多少年。哪个算是能扯平?还有更多没被抓住的呢。我谈的不是富二代该坐几年牢算扯平。而是如何正确认识世界,保护自己
            • 还有一件插曲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堕落。媒体在报道这高帅富的时候,用的不是他被捕时的照片,而是满脸笑容,西装领带的照片。换一个黑人强奸犯会怎么样? +3
              • 正好有相同的例子,好几个强奸嫌疑人都是黑人,全部无罪:
                • 谈到美国校园性侵到底有多普遍,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数字。美国司法统计局数据表明,每1000名女性学生中有6.1人受到过性侵犯。但是美国大学协会一项调查显示,每四个女学生中就有一个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以学术著称的顶尖大学更甚。
      • 他没有替罪犯辩解,只是劝受害人也应小心行事。好比行人和汽车抢道,法律规定行人有优先权,但有个疯子闯红灯朝你冲来,你总不能说,老子有优先权,照走不误。 +5
        • 你的比喻很不恰当,这个跟强奸有本质的区别,而且这个案子里,是罪犯强行脱衣服的
          对于强奸案,“只是劝受害人也应小心行事。”永远只是政治正确而已,比如女性不该一个人走,不该一个人住,不该半夜出门,就是废话而已,就向你告诉被偷的人,你就不该把钱包放兜里,应该紧紧抓住,这样就不会被小偷偷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属于正确的废话
          • 如果说建议把钱包随身带着是不是废话呢?如果逛商场随手把钱包放在一边, 人跑得老远,被偷了是不是有点二? 当然小偷永远不对, 但是有些道德水平不是很高的人,如果不被诱惑也能做合法公民的
    • 列宁同志批判的是机会主义,倡导的就是及其严格的纪律,就是后来所说的高于人性的“党性”。 +7
      • 对于个人来说,严格遵守自己认可的纪律,在个人安全问题上不走机会主义路线,保护自己,我看不算坏事。当然列宁同志的原著太巨著了,我只是借用这个词汇 +1
        • 见到一大姑娘喝醉了,就想着霸占人家,这事儿不管用哪个党派的理论都说不过去。人与动物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人不能干这事儿。这在革命时期很可能就得枪毙,和平时期就得坐牢。 +7
          • 只要一百个人里有一个无法克制本能的冲动,性侵案就发生了。机会主义会认为这是小概率事件,甚至根本不会发生,有法律保护自己,不怕。有自我纪律的人,会避免用自己去尝试谁是那1% +2
            • 人,不管是谁,都有疏忽的时候。你给说说这1%怎么避免?我的观点是:没有人能完全杜绝这1%。 +5
              • 这是要普及女性安全手册吗。学校每年都教孩子们安全手册,你认为有用吗? +1
                • 同一条路,走了99趟都没事儿,但就有那么一趟它就出事儿了,你说咋避免吧?你不去指责施害者,反而要求被害者自己要小心,这说不去呀,童鞋。 +3
                  • 无法避免的,真遇上只能算自己倒霉。有机会避免的还是尽量躲吧。以前看个新闻,某地有强奸犯连续几晚出没作案,当地女性夜间不敢单独出门。我觉得正常啊,这么做不是说强奸犯就赢了,让他逮个受害者才是真正赢了 +1
                    • 自认倒霉?唉,可叹,可悲! +3
                    • 纯属个人观点哈:如果法律解决不了,老子自己解决。黑道白道真的那么泾渭分明? +4
                      • 所以,人们遵守法律是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种信任的丧失,那么法治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 这是美国人拥枪的原因之一
                        • 公正,公平,权利,义务,法律,自由,权威,。。。。一堆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的东西。
        • +1 +1
          • 。。。
    • 这样的神逻辑还被加精?? +11
      • 加精就是为了对付这种人
    • 乌呼,怎一个精字了得!!! +10
      • 感觉他自己就是版主。。。但时不时地客串一下群众演员。。。 +6
        • 加精添彩 添彩加精 精于勤 彩于珠 精彩纷呈 +2
    • Follow the same logic, 对某些地区某些宗教的人,多伦多满大街穿短裙短裤的女孩都是自找强奸的。而我记得这里的ID们对那些人的态度,咋换到一个斯坦福的白富帅态度就如此的不同呢? +10
      • 纲举目张 +3
      • 楼主说的是要自己学会保护自己,不要以为有了法律撑腰就无视潜在的危险;批的是左派的幼稚,不是BLAME THE VICTIM。 +2
      • 别吹那个牛了,在阿富汗哪个女性敢穿短裙上街,在晚上街上转一圈,然后安全回来?有这想法的女性,到阿富汗真敢这么干吗?左派的幼稚就在于此,女性穿的少没错,穆斯林也没错。错的是谁?一定是直白男基督徒了 +1
        • +1.太犀利了。。。。。。。 +1
      • 列宁同志居然漏了批评你?
    •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言论,ISUP作为无政府主义代言人,崇尚不交税不提供社区服务,不增加公共交通,不对富人进行税务监督,搞点性方面的丛林法则不足为奇。。纵观他的人生观就是丛林法则吗。。 +8
      呵呵,看半天才发现这是在曲线谴责MSL,这尼玛是要有多大仇恨才能事事不忘MSL啊。。ISUP哥喷好,知乎网友纷纷表示:你高兴就是晴天。。
      • 不高兴就没完没了 +4
      • 在中国人人都知道的生活常识,到加拿大就成丛林法则了?人类社会中,谋杀和性侵是最古老的罪恶,而且永远不会消失的,直到人类灭亡。看来大家都对加拿大很放心嘛。这个其实也是一种左派幼稚病
        • 列宁同志说:你们不要觉得敌后危险就不去敌后做革命工作,你们这种行为是“左派幼稚病”。 +2
          • 列宁同志指出,“左派”的一个特征就是冒险主义。他们把自己的急躁当做理论上的根据,提出“不作任何妥协”的口号,把革命发展的道路设想得笔直又笔直,把革命发展的条件设想得纯粹又纯粹。
            • 对呀,这世上哪有绝对安全的道路可走涅?
    • 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提出了错误的观点。鉴定完毕。 +5
    • 发生了什么事?
    • 砖头!!虽然我也认为自己也要小心 +3
    • 直接这么说出来肯定要挨砖,不过,没有防范意识,安全意识的人比较容易成为受害者,这是事实。举个例子,如果你在火车上拿着厚厚一摞钞票当着大家的面点钱,你是不是比较容易被偷被抢? +2
      • 左左们会偷会抢,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被偷被抢。
      • 还是小武聪明,不说出来。LOL
    • 一个醉酒后被强奸的案子,为了弄成支持你的观点,非得类比成脱光了衣服的例子,还强调两遍,“脱光的年轻美丽的女性身体”。强辞夺理就是这样的吧。 +3
      • 大概很多人醉酒后就脱光睡觉吧?也许更好的是,发酒疯大街上乱窜呼喊革命口号,见到豪车就砸两拳?
      • 这得有多幼稚的人,才会相信年轻女性聚会中醉酒依然安全。当然幼稚不是罪,不是错,只是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罢了。就好比一个智商低的人不会做算术,不能算是他的错,能力问题而已。认为脱光了依然安全的,我看可以算是极端幼稚了 +2
        • 真可爱 +1
          当你头脑有点清醒的时候
        • +1 +1
        • 任何一个案子,不管是性侵,抢劫,还是谋杀,都没有perfect victim。楼上有人为你解释说你不是blame victim, 在我看来,你倒是想blame victim,不过blame 一个裙子外还套着毛衣外套的受害者不够硬气,得twist成一个“脱光的年轻美丽的女性身体"。
          果然像别人说的,没逻辑,没事实,就是为了喷
          • 逻辑很简单,不要因为自己对社会的美好认识而让自己深陷险境。有的人真的是认为社会很美好的,事情会按自己设想的方向发展的,这种情况下出事,受害者依然是受害者,不止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同时也是自己对社会美好幻想的受害者
            • 对缺乏社会经验的年轻女性来说,后者很可能是媒体老师家长的教导,形成了对社会美好的看法,而忽视了社会和人性的阴暗面。我顺便提醒一下各位家长,教育一下自己的子女,正确认识到人性和社会的阴暗面,有助于在复杂社会中保护自己
        • 就和老穆觉得年轻女性不带黑纱面罩就是引诱男人犯罪。。。他们的人欲而已。
          • 在穆斯林国家确实是这样
    • 老兄,同情你呀。我昨天只是说了很难同情受害者,就差点被砖头埋了。你老兄好歹还对受害者表示了同情。不过就是提了点建设性建议,也被砸成这样。。。。。。 +1
      很多左派关心的只是喷,对解决问题没有兴趣。。。。。。
    • 赞一个。“存天理,灭人欲”,西化的人对之骂得狗血淋头,一旦天理变成了法律,“灭人欲”就是理所当然? +2
      • 左派没意识到他们的要求就是:“存天理,灭人欲”,LOL +1
    • 这样的观点,这样的加“精”。真是使人觉得这个坛子充满了满满的恶意。外面的世界很美好,这里不是。 +3
    • 自由派的说:美女再怎么脱,你也不能上小弟弟。。。保守派的说:只要她脱,我就关不了小弟弟。。。在这个层面上,政治已无关系。。。只是两拨人进化的方向不一样罢了。。。
      • 自由派的说:美女再怎么脱,你也不能上小弟弟。。。保守派的说:只要她脱,就有管不了小弟弟的LM。。。 +1
        • 美女脱不脱,都会有LM。问题是,人家没有脱。衣服不会自己脱。就和右派喜欢引用的金句一样,“枪不会杀人”。裸体沙滩上还真有啥都没穿的,你就有LM的理由了?
          • 打击犯罪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事后对犯罪的惩罚挽不回受害人受到的创伤。 -ejbeqhouse(执手平淡 品味平和); 12:25 (#10164064@0) +1
            • 没有人说要拒绝保护自己。可她不幸之后,人们说她的不幸是自找的。而避而不谈这案件核心是阶级结构造成的不公平。 +1
              • 如果有人说她的不幸是自找的当然是不对的。但ISUP也好,右派也好,他们的重点是要大家学会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 +1
                • 受害者始终是受害者,既是暴力性侵的受害者,也是政治正确左派幼稚病的受害者。暴力性侵有法律制裁,至于左派幼稚病,能不能治好,每个人看自己造化了,因为媒体不谈这个政治不正确的话题 +1
                  • 暴力性侵有没有得到法律制裁,是媒体在谈而你们不谈的问题。
                    • 好吧,大家认为判几年合适?我的看法和大家一样
                • 他看到的重点是左派幼稚,灭人欲。其实丛林时代,弑兄夺嫂也是人欲。人欲如果不随文明进步,那人也只是只野兽而已。 +1
                  • 任何事情有个度,而且这个度是随时间地点变化的,比如百年前的度和现在就不一样,印度的度和加拿大也不一样,家里喝酒和外面喝酒的度也不一样。把握好这个度是我们能做到的保护自己的最好的程度。超出这个度以外的事我们只能祈祷了。 +1
              • 在大学运动员party上喝得不省人事,就是拒绝保护自己。。。。。。。 +1
                • 没准被下药了
                  • 如果是被下药了。我同情她,如果自己喝到人事不省,我真无话可说。。。。。。
          • 不管有没有理由,罪犯理应受法律制裁,法律是严肃的。但是有必要把自己作诱饵去尝试别人的底线吗? +1
            • 诱饵?喝酒就诱饵,和老穆“不带黑纱”就诱饵有何差别。
              • 喝的不省人事,算诱饵吗?这个社会很现实的,不是到处都政治正确的 +1
                • 啥算诱饵呢?夜晚上街?裙子没遮过膝盖?一个人坐地铁?我觉得许多stalker可以借鉴你的理论。
                  • 当然可以了。不过这个借口不能以此在法庭脱罪。即使是很合理的原因导致的犯罪,犯罪就是犯罪,由法律解释的。却很有可能是犯罪原因之一
                    • 明白了,犯罪的原因永远是她,不是自己。
                      • 原因之一。你这么说就是乱解了。古人说,君子无罪怀璧其罪。怀碧真的有罪吗?罪全在怀碧者这里吗?如果此人无碧,还有原罪吗? +1
                        • 怪不得女穆要黑纱呢。谁叫你怀璧呢。生女儿漂亮的,也怀璧(之一)了吖。。。
                          • 女穆都很漂亮吗?我一直认为女孩长得太漂亮,不是件好事。我可能是被中国传统文化侵蚀的太严重了。如果不具备相应的能力照看自己的资源的话,还是不要拥有这些资源,更安全 +1
                            • 所以这事怪孩儿她妈?红颜薄命。。。长得漂亮,总有坏小子惦记。。。
                              • 努力培养自己能力吧,命苦只能靠自己了,拥有资源也不算坏事,善用即可
    • When we tell women to not drink,to dress modestly, to change their behaviour, we are basically saying "someone is going to get raped; this is how you can make sure it happens to someone else instead of you".
      • We accept that rape is going to happen - we condone it.  In other words "boys will be boys"...
      • 忘记引号了:是转贴网上的评论
    • 在谴责强奸犯的同时,也问一下大家,有那位天黑后在底特律大街上逛街的?哪怕是在JANE/FINCH天黑后散步的? +1
    • 左派认为:同性恋的人欲应当理解,包容,正常人的人欲应当克制。 +2
    • 多大点事儿,还以为要抢我鸡蛋呢
      • 最初版本: 一村妇提一篮自家的鸡蛋去集市上卖,半路遇三个大汉将她QJ,完事后三人跑掉。村妇起身后,一手拿着鸡蛋篮子,一手拍着身上的土,不屑的说:“多大个事,我还以为要抢我鸡蛋呢!
      • 一天一城里人带一群母鸡回家, 突然从前面跑过来几个大汉,上来二话不说,就把这群母鸡都强暴了,然后扬长而去。到家后,这人老婆问他路上怎样,这人说到:“真够吓人的,多亏母鸡漂亮,要不我后面就保不住了。”
      • 一天一个村妇提着一篮子鸡蛋在马路上行走,突然从前面跑过来几个大汉,上来沉吟半响后,其中一个说:“大哥,我看我们还是抢鸡蛋吧……
      • 一天一个村妇(有些姿色)提着一篮子鸡蛋在马路上行走,突然从前面跑过来几个大汉,村妇二话不说,就把裤子脱了,然后躺在地上。几个大汉说:“请问大婶,鸡蛋多少钱斤?”
    • 其实从逻辑上讲,楼主说的和提醒别人出门在外看好钱物不要漏富没什么区别吧? +2
    • 我百分白同意无论女孩子怎么样,男生都不可以非礼。不过世上总有坏人,毕竟没有坏人我们也就不用在这讨论了。法律可以惩罚坏人,可以震慑其他坏人,希望一定程度上避免同样的事情下次发生。可对已经的受害者是无法真正补偿的,所以尽量多些手段保护好自己还是重要的 +3
      • +1.问题是你一劝人家要保护自己,就被说成“Blame victim” +3
        • 你这个劝字用得好。。。
    • 楼上批判ISUP的几位,如果你们有teenage的女儿,看到这个事件,在支持打击犯罪严惩强奸犯的同时,难道不顺便告诫一下自己的女儿不要在外面喝得烂醉? +1
      • 你有法律意识吗? +1
        • 你这有逻辑关系么?
          • 卖酒给teenage girl。。。敢和teenage girl那个。。。另外你咋知道受害者的家长没告诫过她呢?
            • ”卖酒给teenage girl,和teenage girl那个“,这些是现实存在的,不会因为法律禁止就不存在。而且作为防护意识,不仅仅在teenage有用,一辈子都有用。相信负责任的家长会在孩子成长的阶段不断灌输给孩子。如果这女孩的父母告诫过她,明显她没听。
              这不能说不该告诫,只能说是她的不幸。
              • 所以我问你有没有法律意识。。。你把所谓的防护意识当万金油用了。。。碰到恶性犯罪的几率是小的。。。碰到了,最终就得靠法律了。。。
                • 有没有防护意识,碰到恶性犯罪的几率是完全不一样的。喝得烂醉的美女和清醒理智注意自我保护的美女被强奸的几率是天差地别的,晚上去底特律街头散步的和远离那个社区的,被抢劫的几率也是天差地别,这就是区别。你才是把法律当万金油了。
                  我的意思是法律可以惩罚犯罪,但不能完全阻止犯罪。减少犯罪的几率,需要法律和防护意识并重。
                  • 法律意识是。。。如果你有儿子,告诉他什么是强奸,让他知道强奸是重罪以及后果。。。我想大部分人年轻时都喝醉过。。。假设你是帅锅,喝醉了,别人骚扰你的小弟弟了,你会自责“谁让我和醉了”?
                    我几年前就帮助警方调查一个案子。一个男中国留学生参加他老板的party,喝高了,他老板把他扶到卧室里休息,他后来醒来,发现他老板正摆弄他小弟弟,他打了911。。。后来他不想立案,警方认为是语言问题,办事的警官是我同事的朋友,找我同事帮忙。我同事是cbc,中文不灵,他就把我推荐给他的警官朋友。第一次和警方会面,那个学生借故没到。第二次那个警官告诉我那学生一定到。第二次和警方会面,他来了。我们俩在警官来之前随便聊。他告诉我事件的大概过程,以及他不想立案的原因。我记得我跟他强调如果他不立案调查他老板,他还会伤害其他人。后来和警官面谈时他很配合,另外他的英语很好,警官根本不需要我翻译。录完口供,警官还跟我客气,将来上庭可能还需要你翻译。。。我心说“玩儿去”。。。底特律的差区,是明枪易躲,这种人摸狗样的强奸犯,是暗箭难防。。。
                    • 这个强奸案的男学生和你故事里的老板,难道不知道强奸是犯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他们当然知道,但也不能阻止他们犯罪。如果这个女生和你故事里的男留学生能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喝得烂醉,很可能就不会受到伤害。
                      所以,如果你有女儿,还是应该教育她不要像这个案件里的女生一样在外面喝得烂醉,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记住,法律可以惩罚犯罪, 可以降低犯罪, 但法律无法杜绝犯罪。不知道自我保护,你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比知道自我保护的可能性要高几十几百倍。当你受到伤害后,即使罪犯被严惩,但也无法挽回你受到的伤害。
                      • 你把喝醉与缺乏防护意识划等号,是个有意思的逻辑。。。你没喝醉过?
                        • 自己在家喝醉没事。 在“美国大学运动员聚会上” 喝醉到了不省人事 == 缺乏防护意识
                          • 你在大学里没喝醉过? 或者。。。你从没在外面喝醉过,是因为有“怕被强奸”的防护意识?
                            合理的防护意识是:在Party上不拿杯子里或开了瓶的drink。。。Party high后坐出租车回家。
                            • 我们好像来自不同的星球,地球人都知道酗酒和乱*是美国大学party的常态。酒精0.24%?我,也是醉了。。。。。。
                              • 我问你在大学里喝醉过没有,你说你来自别的星球。。。另外酒精0.24%在你们星球是啥意思?
                              • 前不久,还好几篇报道英国大学派对学生的大尺度。可以说参加这种派对的学生,就是想放纵一下。
      • 而且,大家买房为啥要避开JANE/FINCH地区啊?是因为那地方犯罪率高点吧。是不是大家只要打击谴责犯罪就行了,没必要避开啊。
    • 看样子胡说八道的搞阶级斗争也会成为精品奇葩的 +2
    • 左左早就没有了人的常识了。门窗大开的房子是不是更会被偷?衣不蔽体的女人是不是更会被强奸?
    • 有两个事实好像被忽略了。一,那个男的当时也是喝醉了,就是这个案件发生在两个醉鬼之间;二,那个男的当时醉得裤子连都没脱下来, 是 digital penetration。当然在美国任何的没有得到许可的penetration都被定义为强奸。
      • 这样说来,6个月就好理解了。媒体总是忽略一些事实。另外,啥叫“digital penetration”?
        • Finger
          • 这小子哪是强奸犯啊,整个一舍己为人。手指头能有快感?还判人6个月,应该树为雷锋。或者把他送到叙利亚,上百万的妇女找不到老公。
            • 就是提供服务,也得人家愿意啊。虽然看起来更像耍酒疯。。。。。。
          • 谢谢。
          • 长知识。
        • 加州的酒驾酒精度是0.08, 男的是0.17%, 女的是0.24%。
          • 0.24%??? I 服了。。。。。。。这还是因为“毕业后酒量减小”,这姐们以前的酒量。。。。。。
            • 麻烦你看看上下文,看看别人在说什么再发言。
        • 如果真是这样。。。左派的总头头克林顿的嘴炮还能说成不是炮,和左派的总头头克林顿相比,这小子是有点冤。
      • 他醉了还能把女孩托那么远?他醉了还能问女孩同不同意用手?被人发现后还跑了那么远?他是在得知女孩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才改口的,推翻他开始在警局的口供。
        • 醉不醉是由酒精测试为标准的
          • 那么在性侵案中的酒精测试和醉驾是一样的标准吗?我没看到报道有说有测了酒精,麻烦你给个链接。
    • 大家讨论的是个具体案例,谴责和同情的都是具体的当事人。到你这就自己竖个“脱光了你也不能硬来“的空洞的观点来批判,这和大家讨论的性侵案有半点关系吗?
      • 还弄个““从高富帅性侵案,看左派幼稚病“的标题,那些之前谴责罪犯的观点就成了赞成”哪怕我脱光了你也不能硬来”。大概斑竹觉得你这样自说自话不过瘾,才给你的帖子加精。